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道路命名,优化育人环境,体现校(院)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,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爱校热情,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,根据校(院)总体规划,拟系统设计和规范校园道路名称,并设置标识,现向全校(院)广大师生员工征集校园道路命名,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集对象
全体师生员工
二、征集时间
即日起到2020月11月28日
三、具体征集要求
1、作品既要体现校(院)办学宗旨和广大师生的精神追求,又要充分体现校(院)办学特色。
2、融合校(院)人文精神,立意高远,文化感强,有较强的昭示力和凝聚力。
3.名称要充分体现个性化原则,基本反映大学的属性和功能,意义指向单纯,容易辨识,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。用词上要简明得体,言简意赅,不媚不俗,忌偏忌怪。音韵平正通达,朗朗上口,读之顺口,闻之入耳。
4.名称需注明寓意,即对名称的由来、含义作简要说明。
5.字数必须控制在2-4字之间。
6.在命名时,请将标有数字的道路分别命名。
四、命名对象
详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济南主校区平面示意图(见附件)。校园内道路目前临时标识为不同数字。
五、征稿方式
全校(院)师生员工可将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箱:xcb@sdfmu.edu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道路名称征集投稿”字样。联系人:黄炎,联系电话:0538-6239065,15020815201。
六、征稿要求
1.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,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,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。若侵权行为损害到校(院)利益,将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。
2.应征作品后须附作者姓名、所在学院、班级、学号、工号及联系电话。校友须注明姓名、专业、届别及联系电话。应征作品恕不退还,请投稿者自留底稿。
3.校(院)对入围及采纳作品享有修改权,入围及采纳作品的版权归校(院)所有。
七、评选和奖励
1.校(院)成立评审小组,邀请校(院)内外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,择优选出5件作品,并由校(院)党委会讨论决定,评选出最终方案。
2.对于被录用的师生员工的优秀作品,校(院)进行适当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党委宣传部
2020年10月28日